一批次百邦牌阿胶人参大枣颗粒大肠菌群超标
时间:2023-10-22  浏览次数:663

  浙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7日发布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信息显示,一批次百邦牌阿胶人参大枣颗粒检出大肠菌群。

  嘉兴市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百邦牌阿胶人参大枣颗粒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MPN/g),标准指标:≤0.92,实测值:24,不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当事人销售大肠菌群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百邦牌阿胶人参大枣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信息显示,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百邦牌阿胶人参大枣颗粒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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