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酿事故“醉”上加罪
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663

  2024年3月1日23时许,驾驶人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有效机动车宁DG***2号小型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S203省道123km+200m处时,遇前方杨某某驾驶的甘A8***8号重型厢式货车掉头时发生相撞,致任某某轻微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对任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遂将任某某带至隆德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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