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三核引领 烟台担当”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烟台市“人才飞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两项重要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创新人才政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智、烟台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贾赵勇、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科长姜晓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烟台市“人才飞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对2022年政策的全面升级。新修订的政策明确了“人才飞地”的类别、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鼓励各级政府、企业、高校院所等在省外(含境外)创新资源聚集城市设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和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政策亮点包括丰富建设类别、降低申报门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例如,研发机构类“人才飞地”认定成功后,可获10万元经费补贴,管理期满后根据绩效评估最高可获40万元补贴;孵化器类“人才飞地”根据运营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智表示,近年来烟台市积极打造多层次科创平台体系,2024年省级以上科创平台总数达447家。未来,烟台将重点推动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和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创平台赋能产业发展能力。
《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以烟台市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和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为试点,探索重点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工作机制。政策明确了部门分工、实施程序、待遇保障和日常管理等内容。亮点包括增强引才精准性、增大引才吸引力,并作为“校招企用”的初步探索,推动平台与企业资源共享、多方共赢。
烟台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贾赵勇介绍,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烟台市还优化了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和高端人才政策,进一步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科科长姜晓指出,《实施办法》通过明确政策法律保障、提供竞争力薪酬待遇、建立职业发展通道和提供精准展现平台等措施,确保博士的引进、成长和留存。例如,共引共用博士可享受省实验室、合作企业及地方三方引才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同时支持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本次发布会展现了烟台市在人才政策创新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人才飞地”和“共引共用博士”政策,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宝贵经验。